凌遲之刑,是我國古代的酷刑之一,從元朝開始,凌遲便用在十惡不赦的重刑犯身上。
凌遲說起來是千刀萬剮,實際行刑時卻并不會割那麼多刀。一是沒那麼多功夫去處決犯人,二是犯人也忍不了痛,割不了幾刀就死了。
古代犯事一般來說是砍頭處決,除非深仇大恨,才會這麼折磨致死,所以古代凌遲之刑其實很少用到。
清朝末年,慈禧為了殺一個猖狂的大盜賊,下令抓住后凌遲處死,而這人也成為了清朝最后一個執行凌遲的罪犯。
此人外號叫康小八,原名叫吳天心,又因為頭髮少,還有個外號叫吳禿子。吳天心小時,過繼給一戶姓康的人家,故改了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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