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目前不適用勞基法的行業或工作者非常非常少,一般餐飲業、服務業等排班制的公司也適用,部分行業適用變形工時,也還是適用勞基法。(不過很多公司未必有完成合法變形工時程序)
>俗稱的責任制,在勞基法裡是第84-1條規定,勞動部指定的工作者,可以雙方約定工時與休假。
不過,勞動部指定的是"工作者",也就是某種職務的人,而不是行業,所以不可能整間公司都適用。而且,84-1除了必須勞動部指定的,還必須雙方書面約定,並報主管機關核備,絕大多數雇主說的責任制都是假的。
例如 : 事業單位之首長、主管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。
這個指的是老闆的司機,或是有配車的人的司機,不是所有的司機(例如貨運司機)都適用。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