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4日,台媒曝光了汪小菲和大S的失婚協議撫養費內容,稱倆人2021年11月失婚后,汪小菲每3個月就要向大S支付300萬台幣,也就是68萬人民幣,折算下來一個月12萬人民幣的撫養費,一直到2038年3月結束。
但汪小菲從2021年11月到2023年8月,已經向大S支付了4511萬台幣,約1032萬人民幣,遠超原定協議的金額。
且大S還去法院起訴汪小菲,強制執行汪小菲2717萬台幣,并讓汪小菲簽訂從此以后不能踏入他們此前居住的豪宅的協議。
大S之所以會要求汪小菲簽署不能再進入豪宅的協議,是因為汪小菲叫司機將豪宅內的4副名貴畫作搬去了酒店藏匿,導致大S強制執行后找不到這批畫,憤怒之下大S又控告汪小菲涉嫌損害債權,但經法院調查并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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