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放,簡單的兩個字卻隱藏著比死刑還可怕的折磨。對于被流放的犯人來說,只要能活著抵達目的地,就已經算是非常幸運的了。不過若是女囚犯,官差則會爭搶這個差事,只因為有三個好處。
流放在宋朝之前并不可怕,我們看《知否》中顧家四房的顧廷炳流放被流放之后,還能因為一個粉頭而殺人。
我們看唐代的大臣裴伷先,他被流放的一年之后就獲得自由,此后不僅依靠經濟頭腦發家致富,還迎娶了胡人貴族的女兒為妻。可見宋代之前流放是一種多麼輕松的刑罰。
然而宋朝中后期,皇帝認識到流放的懲治力度嚴重不足,隨后就進行了大的改革。這種改革讓人不寒而栗,因為被判流放的人要先被打二十大板。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