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小編這種整天不是在刷手機,就是在準備去拿手機來刷的路上的「互聯網巡回…」,一般的新聞大抵是入不了我「法眼」的,除非是那種特別不一般的。
前兩天小編刷到一位被以謀殺和詐騙罪起訴,最終判處30年有期徒刑的日本小哥南波大祐。30年這個刑期屬實是看的小編虎軀一震,眾所周知在日本被判死刑不容易,但被判有期徒刑最上限30年的,他也沒有那麼簡單。
這立刻就燃起我強烈的好奇心,這哥得是干了多傷天害理的事情啊。火速搜了這起案件的最初報道,小編又是一臉問號。「一名職業培訓生,因在情侶酒店,讓一名男大學生大量飲酒致死,而被捕」,乍看這個標題,還以為是意外致死,忍不住感慨這哥有罪但好像也罪不至30年監禁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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